2013年3月8日 星期五

教育制度設計 / 羅珮嘉



  德國現行的教育制度是承襲其悠久的傳統,並深受十九世紀工業革命的影響逐漸演進成的。雙軌制教育結合公立學校的資源和事業單位的實務經驗,提高學科教育和實務操作的契度。它強調學徒制的精神,學生學到的是實際能應用的技能,通過考試檢定後就可直接進入職場,得到實習和工作的機會,事業單位只需支付學生少許的生活津貼,也可由這個管道聘用真正需要的人才。


德國的義務教育從6歲到18歲共12年。大部份的小學都是4年。第56兩年是無學制歸屬的定向階段,主要是針對學生個人特質進行觀察與定向;依據定向的結果,學生分別進入不同類別的初級中學(3),從職教為主的普通中學(25%),以及職教與升學並重的實科中學(40%),到以升大學為主的文理中學(25%),其餘為三種通吃的綜合中學。初中畢業(15)之後,除了25%的學生進入升大學為主的文理高中(3),其餘的學生選擇職業教育(3)。選擇職業教育者,約有2/3參加雙軌制職業養成教育,其他特殊需求者,則進入全時制的職業學校。此外文理高中的學生中,約有1/3於日後仍然轉入雙軌制職業養成教育就讀。選擇雙軌制職業養成教育者超過所有15-18歲學生的50%,是德國高級職業教育的主流。


雙軌制職業養成教育簡介        

德國雙軌制職業養成教育,是由企業界提供訓練名額(每年約60萬名),初級中學畢業生提出申請(每年約70萬名),經過職業輔導轉介到企業界,接受學徒式的技術訓練。學徒生、家長和企業主簽訂三年的學習合約,經行業公會審查通過而成立。雙軌制教育中的學生,並非全職學生,當然也沒有寒暑假,學生申請進入雙軌制學校前,必須取得某家公司的工作資格,一個完整的雙軌制學程大多為期三年至三年半,依照學校不同,學生畢業後,可獲得文憑(diploma)或是學士學位(Bachelor Degree),大部分學生畢業後,繼續在原就職公司工作。依照不同學校規定,雙軌制又分為「周制」、「月制」兩種,其中周制為每週工作三至四天,回學校上課ㄧ至兩天,「月制」則是每年有固定幾個月工作,固定幾個月回學校上課;大體上而言,雙軌制職業教育的學生,大約有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時間為工作時間,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時間為上課時間。企業除了必需支付學徒生大約正式員工1/3的薪資之外,還要提供機器設備和職訓技師指導訓練學徒生。各職種職業訓練的標準,兼顧廣度和深度,由國家召集學者、專家、公會和企業研商統一制定。企業負責提供機器設備和職訓技師指導訓練學徒生;養成教育訓練的品質,則由各行業公會監督,以避免企業「球員兼裁判」,包辦訓練與發證,訓練期間及三年期滿,由各行業公會舉行筆試和實作測驗,合格者發給國家認可的證書,兼具高中文憑和技術士證照,可用以就業、開業或繼續進修。雙軌制職業養成教育是由「企業界、政府、行業公會和學徒生」等四方面合作,1996年,企業界自願負擔300億馬克的經費訓練學徒生,政府以100億馬克辦理職業學校,行業公會監督訓練的品質,學生和家長也樂於接受職業訓練教育。這個成就非凡的制度,使德國的技術水準稱霸全球,工業產品暢銷全世界。  

自然形成的雙軌制職業養成教育

德國雙軌制職業養成教育,不是政府強制而是「自然形成」。在中古世紀時期,德國就以師徒制傳授技藝,並組成行業公會,學徒學成出師,必須經過公會認可,才可以自立門戶開業。19世紀時,行業公會要求所有師父,每周將學徒生送到補習學校一天,集中學習書寫和計算,以提升學徒生的水準,是雙軌制職業養成教育的雛形。20世紀的大企業,仍然保留師徒傳授技藝的優良傳統,職業學校則由政府辦理,完全免費。雙軌制職業養成教育是由德國的經濟、社會文化自然形成的獨特制度,可能無法隨意移植到其他國家,但是可以做為範例提供大家參考。

雙軌制職業養成教育的優點

政府

由政府訂定職業訓練規範,使全國職校學生保持相當的水準。政府辦理的高職,只需教授專業理論知識,不必購置昂貴且跟不上時代的機具。

企業界自願負擔所有技藝訓練經費,使政府經費可以轉而提供免費高品質的高職、高中和大學教育。

企業

企業提供正式生產機具,學徒生所學技術與企業需求相符,畢業後可以立即生產。接受訓練的學徒生,也是企業未來員工,企業自願負擔訓練經費,學徒生的學習意願也強,合格結訓之後,企業優先錄用,學徒生畢業即就業。

除了初期基礎訓練之外,學徒生在訓練期間的合格產品,可以由企業出售獲利,不致浪費。

學徒生

學徒生經過為期三年、師徒式一對一的訓練,所學技術紮實,水準很高。

學徒生參加雙軌制職業養成教育,學成畢業後立刻可以就業。學徒生經考試合格取得證照,受公會保障,可以單獨開業當老板。

學制介紹


一、學前教育(幼稚園教育)
年滿3歲至6歲的兒童可入幼稚園就讀,但幼兒教育非屬國民義務教 育,因此並非強迫性的。幼稚園大多由私人機構 (如教會、工商業團 體設立。
德國的幼稚園並不分大、中、小班,不同年齡的兒童混成一班上課, 每班至多不超過20個人。
二、基礎教育(小學教育)
基本上小學教育為時4年,4年級畢業後即升入中學。中學分 GymnasiumRealschuleHauptschule三種。
三、Gymnasium
Gymnasium 的教育期限為9(513年級),至10年級為止為義務 教育,其後為志願教育。在德國欲上大學一定須讀完Gymnasium13 年級,並通過Abitur考試。
四、Hauptschule
Hauptschule在為將來的職業教育做準備。在Hau ptschule 讀完9年 級即可升入為時3年的職業學校(Berufsschule)就讀。在職業學校裡 每週上課時間僅812小時,其餘時間則須至工廠或企業實習。
Hauptschule亦可讀至十年級,十年級結業其學歷與實科中學 (Realschule)畢業相當。之後可轉學就讀或進入職業學校。
五、Realschule(實科中學)
實科中學的教育方向介於GymnasiumHauptschule間。實科中學10年 級結業即可進入職業專門學校(Berufsfachschule)就讀,亦可在實科 中學中讀完12年級,通過畢業考試,然後申請進入專業高等學校(Fachhochschule)
實科中學的學生若想進入大學,則須於讀完12年級後轉入 Gymnasium 讀完13年級,並通過Abitur。一般而言,欲從實科中學 轉入Gymnasium,必須有較好的成績。
六、綜合中學(Gesamtschule)
1970年德國教育參議會建議將綜合中學納入中學教育體系,但直 至1973年聯邦政府才同意。
綜合中學的宗旨是想把Gymnasium、實科中學和Hauptschule三種學校 的教學方向融合在同一個學校內。課程分為兩種:一是基本課程 (Grundkurs)─同年級的學生不問程度共同上課;二是Leistungskurs ─依學生程度分別教學。
綜合中學的就讀年限分為兩個階段:一是義務教育階段,由510年 級或710年級(如果小學到六年級);二是志願教育階段,最高可到 13年級。13年級畢業的學生其學歷同Gymnasium 的畢業生。
七、專門學校(Fachschule)
此種學校招收受過職業學校教育和有工作經驗的學生。學習期限約年,畢業時須參加國家考試,通過便取得「師傅」(Meister)資格。
八、專業高等學校(Fachhochschule)
欲進入專業高等學校必須受過至少12年的學校教育。此類高等學校 與大學的不同是:修業時間較短,而且原則上必須在規定期限內畢業 ;課程緊湊且選課自由較少;較注重實習和未來的就業需要。畢業所 獲文憑為Diplom,但較大學頒的Diplom低一級,現為我國承認為同等 學士學歷。
九、大學
大學的申請者必須讀完13年級並通過Abitur。原則上通過Abitur者 均可申請到學校,但部份大學科系有名額限制(Numerus Clausus), 申請者要有較好的成績才能進入。例如199192年冬季學期共 有11種學科有全德國性的入學名額限制,分別是醫學、獸醫、牙醫 、食品化學、藥學、心理學、建築學、商業學、生物學、家政及營養 科學和森林學。欲就讀食品化學科系Abitur成績必須有一點一至二點 一分;藥學系要求要有一點二至二點二分;心理系和建築系要有一點 三至二點三分……醫學、獸醫和牙醫系的申請過程則更為複雜。此外各邦乃至各大學都可自行規定哪些科系要有限額。申請者過多、 就業前景不好、科系成本高昂、師資、研究經費不夠等都有可能成為 限額的原因。申請者若執意進入某一有限額的科系,但成績不夠,則 可等待一、兩年,或許有機會如願以償。某些學校同意入學、其他學 校拒絕了申請,更是申請者常遇到的事。德國大學無學士學位,第一個學位就是碩士學位。亦有部分科系不頒 發碩士學位,學生須通過國家考試始得結業。碩士學位有兩種: MagisterDiplom。文、史、哲科系的碩士學位一定是Magister,其 特色是必須修一個主系和兩個輔系(或者修兩個主系),並且必須通過 拉丁文考試,方能畢業。理、工、醫、農、經濟和商業科系的碩士學 位則一定是Diplom。政治、社會、教育等學科的碩士學位則可能是 Magister亦可能是Diplom。頒發Diplom的學科大多有實驗或實習課。
醫學院、法律學院和欲於畢業後至中、小學擔任教師的學生必須通過 國家考試(Staatsexam)。這裡有必要解釋一下德國的師範教育。德國 並無專門的師範大學或學院,但許多科系的學生可選擇就讀「師範學 門」。某科系(比如物理)就讀師範學門的學生與一般學生一起上課, 教師亦是同一批人,但所學範圍有所不同,畢業前不必寫論文,但須 參加國家考試。
國家考試有兩次,第一次國家考試通過就等於畢業,可繼續攻讀博士 學位。第一次國家考試通過後實習兩年,便可報考第二個國家考試, 通過方取得醫師、律師或教師的資格。
又外國學生若在它國已取得法律學士學位,可以不必參加國家考試, 而攻讀「為外國學生的法律學」,取得碩士學位後即有攻讀博士的機 會。
德國大學的博士班亦無入學考試,但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的條件各校 、各學院不一。通常只要能找到指導教授,即可取得博士候選人的資 格,有的學校的某些學院甚至只要登記即可。除非要補修碩士階段的 學分(在它國獲得碩士學位者常須如此),否則一般而言博士候選人不 必再修課,但亦有規定須修課者。博士候選人通過博士論文和口試即 取得博士學位。



相關影片






                                  

                                            

                                 

資料來源

http://zh.wikipedia.org/zhtw/%E5%BE%B7%E5%9C%8B%E6%95%99%E8%82%B2

http://tw.myblog.yahoo.com/jw!iMHU766bABo9tU9cx5PM5_w-/article?mid=266

http://www.saec.edu.tw/info/german/g5.htm

http://www.epochtimes.com.tw/8/6/10/863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