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氏於一九六五年首先將腦力激盪法和分合法用之於創造性問題法,以教導學生有效地解決問題。但是,在實施過程中,羅氏發現工商企業界的使用者有若干困難,例如主持人缺乏主持能力、討論的規則和技巧不足等。因此,修正腦力激盪法和分合法而創立六三五創思法。
The digital gateway for the Design Method Course lectured in NTUST, Taiwan by drhhtang. All the materials in the website are collected by course members solely for educational purpose. If the materials violate your right, please us on drhhtang@gmail.com. 本網站資料是由上課的成員所收集,單純為設計方法教學使用,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智財權,麻煩請告訴我們,請聯絡drhhtang@gmail.com。
2012年4月18日 星期三
635法 (默寫式腦力激盪法) / 劉笙均
羅氏於一九六五年首先將腦力激盪法和分合法用之於創造性問題法,以教導學生有效地解決問題。但是,在實施過程中,羅氏發現工商企業界的使用者有若干困難,例如主持人缺乏主持能力、討論的規則和技巧不足等。因此,修正腦力激盪法和分合法而創立六三五創思法。
2012年2月28日 星期二
訂閱:
文章 (Atom)